中国两大税改进行时:减税负 理关系

2016-12-15 13:3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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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正在实施两项大规模的税改: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7月1日起,全面实施以清费立税、从价计征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税改革。

  改革前,增值税、营业税都是中国的主体税种,分别由中央与地方征收或者按比例共享。改革后,营业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资源税全面改革后,中央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此次纳入改革的矿产资源税收入全部为地方财政收入。

  经历上述两项税改后,企业、市场与政府甚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面临调整。仅营改增一项,2016年全年减税规模就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中国正在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营改增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一定程度上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营改增还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10.8%,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4.8个百分点。5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稳步增加,累计增加53万户,带动了就业创业。

  除营改增,资源税全面改革也让企业减负。资源税全面改革涉及129个税目,改革三个月总体减负21.12亿元,降幅22.47%,绝大部分税目负担下降,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效应初步显现。

  “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市场价格下跌,企业税额也能随之减少。近两年中国钾肥市场低迷,我们企业因此每年少缴税近1亿元,尝到了改革的甜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冯尚德介绍说,资源税全面改革后,公司税费负担明显下降。

  营改增、资源税的全面改革,在理顺政府与企业分配关系的同时,也涉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其中,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按照50:50分成。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巡视员王道树表示,这与以前中央与地方按照75:25分成相比,有利于刺激地方投资的积极性。

  两项税改实施已历时日。史耀斌表示,从税制运行实时监测情况看,营改增总体上取得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税负下降14.8%。

  对于资源税全面改革的效果,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在当前矿价普遍处于低位的情况下,资源税从价计征使绝大部分企业负担减轻,矿山企业、矿业协会普遍支持改革。改革后,资源禀赋好、价格高的多缴税,条件差、价格低的少缴税,这也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避免采富弃贫、“只吃白菜心”的开采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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