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石飞月)长虹举报事件再次发酵。8月6日,长虹针对纪委书记杨学军公开举报董事长赵勇一事发布公告,否认赵勇滥用职权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但在8月8日,举报人杨学军针对长虹发布的公告提出新的质疑。业内人士建议,长虹应该进行一场全面彻底的新国企改革。
关于长虹的澄清公告,杨学军在最新的声明中表示,该公告明显避重就轻,对赵勇在2009年6月-2010年10月之间多次绕开公司董事会、围绕鑫昊项目的前期合作投资而签署一系列法律文件的行为是否违反程序避而不谈。
此外,杨学军指出,长虹在公告中只谈“在H3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长虹集团协调解决H3项目贷款,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事项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没有提及在“H3备忘录”及相关“托管协议”实施一年多以后,为解决鑫昊的融资问题,在纸已经包不住火的情况下,赵勇不得已才在提供委贷和贷款担保的提案中告知“H3备忘录”的情况。
杨学军在声明中强调,针对自己作为纪委书记实名举报董事长涉嫌滥用职权、违法决策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报案,理应由政府的执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不能仅凭长虹断章取义的公告了事。
上个月,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采取公开报案方式,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杨学军在举报信中指出,当索尼、东芝、先锋、日立等企业先后淡出或放弃等离子市场且长虹首个等离子项目逐渐成为公司拖油瓶的情况下,赵勇滥用职权与合肥有关方面达成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并在2009年6月-2010年10月期间先后4次绕开董事会做决策,由于赵勇的违规操作导致长虹陷入了巨额债务。
对于此次举报所涉及到的项目,长虹于8月6日发布公告核查说明,否认赵勇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集团巨大损失的说法。
长虹在公告中表示,在H3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长虹集团协调解决H3项目贷款,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事项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整合收购阶段,长虹集团独立实施了对合肥鑫昊的分阶段整合,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公司集体决策。这一说明直接为赵勇澄清了杨学军所举报的“绕开董事会与合肥有关方面达成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的行为。
此外,关于赵勇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事,公告表明,由于等离子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合肥鑫昊进行了战略调整及产业转型,鉴于目前长虹集团对合肥鑫昊投资项目正在实施中,经济效益需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方可进行最终评估。
业内人士表示,长虹一直受制于体制问题而发展滞后,虽然之前该公司曾启动过民营化、国有股减持等产权改革计划,但最终因阻力过大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此次的举报事件应该能给长虹发出警醒,未来应该放开手脚,进行一场全面彻底的新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