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丹化科技股东董荣亭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此项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上交所查明,截至2014年11月19日,董荣亭持有丹化科技股份4,022.63万股,占丹化科技已发行股份的5.166%。2015年6月30日,董荣亭买入丹化科技143.41万股,又卖出100万股;7月1日,董荣亭买入丹化科技194.55万股,又卖出192.80万股;7月2日,董荣亭买入丹化科技18.25万股,又卖出6.91万股;7月3日,董荣亭买入丹化科技312.46万股;7月6日,董荣亭买入丹化科技273.61万股,又卖出105.33万股。
2015年7月27日,董荣亭本人并受部分中小股东委托,以书面形式向丹化科技递交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案,提议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上交所表示,董荣亭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在六个月内买入后又卖出丹化科技股票以及在卖出后又买入的行为均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且其在提议高送转前的短期内多次发生该类违规,交易股份数额和金额十分巨大,违规行为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