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班

2015-11-27 00:00:00  [来源:化州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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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培训现场。魏柯明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127日上午,市委在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会议室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班。

会上,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化州市委书记邓永明作了题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开班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金生作了题为《深化认识,主动担当,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辅导报告。

市四套班子领导,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出席了培训班。

邓永明指出,要深刻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清醒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中央针对当前反腐形势提出的政治任务,是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深刻认识履行“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上来,更加自觉、更加清醒、更加有力地履行好、落实好“两个责任”。

邓永明强调,要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通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坚决遏制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要突出权责对等原则,通过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通过强化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抓好主业,确保“两个责任”在化州落地生根,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转民风,凝聚全市民心、汇集全市力量、攻坚克难、奋力前进,全力推动化州更好更快发展。

朱金生围绕“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一主题,通过学法规、摆事实、讲案例,从“两个责任”提出的背景和依据、主要内涵、重要意义、认识误区和确保落实等五个方面,结合省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化州出台的“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量化考核方案,对如何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保障主体责任落实进行了重点解读。

各镇(区、街道)党政主职、纪委书记;国有农林场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属有关企事业、上级驻化有关单位党政主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室(组)负责同志等200多人参加培训。

会后,大家一致表示,举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既体现了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重视,又体现了市委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的坚强决心,今后将认真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带头人”,切实做到守地有责、守土尽责。

               通讯员:李文俊  陈静/责编:李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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