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医改工作,较好地完成省、茂名市下达的任务。
加强领导,扎实抓好医改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的领导;出台《化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医改调研工作;组织市医改有关人员及市直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到福建省三明市参加公立医院改革与经济管理培训学习。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医改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已全部按省要求开展医改试点工作,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今年全市新增社会医疗机构1间,增加床位60张。三是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城乡统筹和门诊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超额完成各项参保缴费任务,其中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覆盖率达到了100%;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一级(及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75%、75%、65%调整为90%、85%、70%,住院报销最高提到18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额达到20万元;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按普通病种、单病种和特殊病种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实行复合式付费方式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约束医疗控费的意识明显增强,大大改变了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滥检查、滥用药和过度治疗行为,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保大病保险待遇落实到位。2015年,我市有7750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赔付2408万元。四是深化基层运行新机制和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实行先预拨后结算;继续巩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成今年第一批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五个一”配置工作;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卫生站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市334间村卫生站实行“三制”、“七统一”制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合理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化州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开展双向转诊的培训工作,确保所有医务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双向转指征、程序和要求,同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工作的宣传,使双向转诊这一便民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保证双向转诊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六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工作。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七是开展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通讯员:黄泽红 黎 贵/责编:李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