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2016-07-08 00:00:00  [来源:化州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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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座谈会现场。李国勇




 7月6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成员,省法院、省法制办、省司法厅,深圳市、佛山市、江门市、茂名市、湛江市有关领导,我市党政主职及相关领导出席,座谈会由罗娟主持。

座谈会的议程是:听取茂名市(化州市)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约情况汇报;听取深圳、佛山市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汇报;部分曾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曾审理行政机关负责出庭人出庭应诉案件的审判长发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作讲话。

     会上,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代表化州市人民政府汇报了化州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我市主要做法是:一、抓好新《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把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列入2015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新《行政诉讼法》列入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二、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应诉工作水平。201551日至今,化州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共计14宗。三、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四、加大法治政府建没力度,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五、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在听取情况汇报及发言后。黄龙云作讲话,他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上取得的成效以及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剑锋积极出庭应诉南盛街道山尾村马力坡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诉化州市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他指出,要加强宣传,扩大化州在推动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方面取得的积极效应,彰显行政诉讼法所体现的法大于权和公正司法的价值,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将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发力点,让行政诉讼法的落实成为加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广东建设。

  黄龙云要求,要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的一案多效的社会意义;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适应新形势,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切实履行好、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

黄龙云强调,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正面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使行政诉讼法的落实成为我省依法行政、全民守法的新起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李国勇/责编:黄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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