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2016-09-01 00:00:00  [来源:化州市新闻中心]    
字体:【

我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831上午,化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化州市委书记邓永明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金生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畅谈了学习体会。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法规,高度凝练、简便易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对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一要大力宣传,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组织、宣传部门要把《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教育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观念,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细化措施,推动《问责条例》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条例实施方案,进一步分清具体责任、强化问责措施,提高问责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精准度。三要严格执行条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强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回避矛盾,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四要督查到位,市纪委要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会议接着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会议指出,中央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的严肃处理,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的鲜明态度,严肃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换届纪律特别是“九严禁”的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按时间节点,确保换届选举规范有序进行;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整治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不力、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特别是对换届选举违纪行为,要依法予以从重处理,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议题。

市委办 供稿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