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可以给路政划责任吗,健走团机动车道上锻炼 交警无奈
近日,一则关于健走团在机动车道上锻炼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该健走团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上进行锻炼,导致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交警多次劝阻无果,但却无法对其进行处罚,因为该路段并非交警管辖范围。这种情况下,交警是否可以向路政部门划责任呢?
一、交警是否有权划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因此,交警只能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进行管理和监督,无法对其他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干预。
二、路政部门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三条规定,公路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公路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因此,对于没有人行道的路段,路政部门应当负责建设人行道或者设置警示标志,以确保行人的安全。
三、健走团的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应当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应当靠路边行走。因此,健走团在机动车道上进行锻炼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四、如何解决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交警可以向路政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其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行人的安全。同时,交警也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市民了解行人应当走人行道的规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结
交警无法对其他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干预,但可以向路政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其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宣传教育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