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认识个体工商税:个体工商户纳税是一种税务制度,指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户,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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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营业收入交3%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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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2%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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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会有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当然各省份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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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3%增值税以及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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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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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