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时候,有光伏企业到村里来,每个村子选5户,进行免费安装,看起来非常专业,对有意愿的农户上门实地测量面积、登记相关信息,随后扛着复印机前来,复印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专业合同,然后,给我看了一下,老爹考虑一下,一致决定不安装。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不合算。
农村具有城市稀缺的屋顶资源,非常适合发展分布式光伏。但是阻碍也有很多。
首先是农网改造的问题,很多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电网很弱。少量的光伏装机就足以导致电网电压严重超限,明显降低周边电能质量,和附近用电设备的寿命。只有在农网逐步改造完成后才具备大规模建设农村分布式光伏的基础,这个过程需要国家大量的投入。
其次就是资金来源的问题。受限于成本原因光伏发电目前是需要各级资金扶持的,否则投资回报周期会很长。虽然不同地区有各种对应的政策,比如光伏扶贫、光伏小康工程等等,不过这其中有一部分钱是需要当地财政出的,有些发达地区财政可以承受,资金到位也的确很快。那些欠发达地区就傻了。的确你发电了你应该收到电费,不过地方政府欠你的钱什么时候能给你就不好说了。
对民众而言光伏建设不是真的要环保、要蓝天。这是政府主导的一种行为。这也导致大家重点关注的是它的投资回报率,不过作为一种投资,分布式光伏的回报率是偏低的。尤其是对散户来说困难更多。
如果想成气候的推农村光伏,比较有竞争力的方式应该是有实力的大企业通过分销商来推动。不过就算这样,回报率也不会特别高。这是影响农村光伏发展速度的直接原因。
针对我家来说,主要的考虑不是投资回报问题,按照光伏企业的合同,每年800元的电网收入,15年后光伏设备归农户所有。我老爹本来就把这个资金偿付当做“打扫卫生”的钱,所以并不是非常在意,最核心的问题是签订的合同,企业寻找的法务专员制定的合同存在许多天然的漏洞,比如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针对出现问题尤其是意外事件的责任厘定并不明确,甚至在相当程度上是故意的设置漏洞,出现问题时由农户单方面赔付。我举一个例子吧,如果因为光伏设备安装不善和设备老化,导致光伏板脱落对农户或其他路过村民造成损伤等意外条款合同中并没有出现。这个就很有问题了。另外一个,如果因为安装光伏设备不当或者相关原因造成农户房屋损坏,如何进行处理?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责任方。另外,有些要求明显具有不合理的情况,比如,在15年合同期间,如果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光伏发电场所失去,还需要农户再次寻找屋顶来进行光伏发电,所需要的的安装费用和租屋顶的费用由农户进行赔偿,如果所在农户进行合法拆迁,其中还要与光伏企业进行分成?所以,在安装光伏板时,尤其是签订合同时还需要多多进行审查,有些签订了光伏光电项目的老乡,还是回头审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