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取得66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无论该收入是否合法,你都是一等一的牛叉人物,非法取得居间费收入没什么可讨论的,下面咱们来说一下,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居间费收入6600万元所面临的税收问题。
居间费的范围很广,自然人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基本上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一种。
那么,这么大额的居间服务费支出,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一方肯定是要求取得合法凭据的,否则的话它面临着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补缴6600*25%=16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这里说的合法凭据就是“发票”。
由于收取660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一方是自然人,无法自行开具发票,所以,该自然人需要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在申请代开发票时需要缴纳下列税收:
1、增值税。
自然人申请代开“居间服务费”,税目是现代服务业-劳务费,增值税参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应交增值税=6600/(1+3%)*3%=192.2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分为7%、5%和1%,在这里咱们按7%计算。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92.23*7%=13.46万元;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计税依据也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3%和2%
应交附加税费合计=192.23*(3%+2%)=9.61万元;
综上所述,个人申请代开660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发票,在税务大厅需要交税合计=192.23+13.46+9.61=215.3万元。
交完215.3万元税,你会拿到一张660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发票,这时候请注意看这张发票的右下角备注栏,备注栏内会有“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方代开代缴”字样。
这时候,你把这张6600万元的发票拿到支付居间服务费的公司,该公司应当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税率如下图所示
不用说,一次性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6600万元,肯定适用最高税率40%.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600/(1+3%)*(1-20%)*40%-0.7=2049.79万元,这个是预扣预交,年终要汇算清缴,到时候多退少补。不过,你一次性取得6600万元的劳务报酬,第二年退税的可能性很小!
到此为止,居间服务费6600万元,交完税之后,剩下6600-192.23-13.46-9.61-2049.79=4334.91万元,这是合法收入,您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
可能有人要说,这交的税也太多了,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负太高了,能不能不去申请代开发票?或者去申请代开发票,不让支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不行!
答案是:统统不行!如果你没去申请代开发票,正如前文提到的,对方面临着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如果对方不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一旦被发现,会面临着未代扣代缴税款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那么,难道说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当然不是!一次性取得居间费6600万元,普通的税收筹划办法,诸如发工资、分次支付、找发票来报销等等都解决不了问题。
在此,我建议以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的个人名义去注册成立一家“个人工作室”,类型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注册地选在税收洼地,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开具“现代服务业-居间服务费发票”,要交的税收如下:
1、增值税。
毋庸置疑,一次性开具居间服务费发票6600万元,肯定不能往小规模纳税人上靠了,增值税税率适用6%,而且,该“个人工作室”是专为这笔居间服务费收入而生的,基本上没有进项税额可供抵扣。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600/(1+6%)*6%-0=373.59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3.59*7%=26.15万元;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计税依据也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3%和2%
应交附加税费合计=373.59*(3%+2%)=18.68万元;
4、个人所得税。
这个才是税收筹划的重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虽然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但是,大多数地方都是按核定征收政策执行的,税收洼地的征收率在2%左右,应交个人所得税=6600/(1+6%)*2%=124.53万元。
这样的话,个人工作室要交的税收合计=373.59+26.15+18.68+124.53=542.95万元,实际到手6600-542.95=6057.05万元,节税效果是非常明显的,而且有的税收洼地还有税收返还,可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
这里需要重点提醒一下大家!
1、目前已经有些地方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改为查账征收。所以,建议大家,税收筹划要趁早。
2、国家加强了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力度,偷漏税行为是自寻死路,千万要走合法途径进行税收筹划。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