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大熊猫在法律上都是属于中国。众所周知,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除了中国之外,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大熊猫,在整个科学界都认为大熊猫是中国独有的物种。在世界各地大熊猫都受到了非常高的领域,大熊猫也经常到不同的国家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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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熊猫的起源问题也经常引起普遍的关注,实际上在古代的时候,大熊猫不只出现在中国,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也都曾经有大熊猫生存过,但是进入了近代,只有中国的大熊猫才存活了下来,而且数量非常的稀少,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的国宝。
新中国在成立之后建立了独特的大熊猫外交,采用赠予的方式为9个国家赠送过共计23只大熊猫。这些大熊猫为当时的新中国在外交上面取得成就,作出了贡献,拉拢了国际好友。获得大熊猫的这9个国家分别是苏联,美国,朝鲜,英国,墨西哥,法国,日本,德国,西班牙。中国政府到1982年不再向国外赠送大熊猫,而是开始采用租借的方式将大熊猫送到国外,所获得到的租金则用来保护大熊猫。按照中国的法律,所有的大熊猫的拥有权都归中国。即使在国外出生的熊猫宝宝,其所有权也是属于中国政府的。 - 02
熊猫外交是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大熊猫事件。197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携旗夫人到北京对中国进行正式的访问。第2天尼克松夫人帕特尼克松就在中方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北京动物园参观,并且重点关照了大熊猫。根据美国访问人员以及美方先前组对于大熊猫的表现作出了判断,认为美国对大熊猫有着非常浓烈的兴趣,并且希望得到大熊猫。经过相关部门的商确以及上报获得批准。周总理在主持欢迎宴会上将熊猫牌香烟赠送给了尼克松的夫人帕特尼克松,并表示向美国赠予两只大熊猫。中国的大熊猫星星和玲玲于1972年4月被送到了美国首都华盛顿,成为中美友好的象征,作为形象大使在美国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