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号,广东广州一名女子入职58天,迟到21次被辞退,不满公司补偿,决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消息引发人们的关注。有人认为按时工作上班是应该的,即便偶尔有迟到现象也应该理解,但是视频中的女子多次迟到,其行为实在难以容忍,公司辞退也是正常情况,不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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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根据公司领导介绍,当事人在2022年12月份办理入职手续,面试当天该女子便迟到一个多小时,当时公司成立的时间比较短,比较缺人,而女子的职业经理十分丰富,很适合成为该公司的一员,于是公司容忍该女子的行为,但是在实际参加工作以后,公司领导发现该女子的工作能力和她简历上写的并不匹配,而且工作态度很差,最终公司发现实在难以与该女子展开正常工作,于是决定将女子辞退。 - 02
公司领导称,当时要该女子熟悉一下公司的行业规范,但是女子给自己发过来的设计作品,都显得很不专业,加上女子的工作态度不好,平时也经常迟到,公司领导就和女子聊了一次,给她10天左右的观察期,但是等到观察期结束,该女子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工作态度也更加消极,没有办法公司只能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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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正常,符合法律程序
领导决定辞退以后,与该女子的协商结果是支付她一个月全勤的工资,再额外补偿10天,且当时该女子同意了公司的做法,结果正当辞退以后,女子却不同意,要公司赔偿她一个半月的公司,公司不同意,于是女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申请劳动仲裁,结果是法庭判公司的辞退行为符合法律程序,驳回女子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