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子哥观点:残疾人街头卖艺,这事不能一概而论,内容不同、性质不同、位置不同,对城市的影响都不同,是否影响城市形象,需要综合判定。
近日,在重庆渝中区,有一位双腿残疾的艺人在街头拉二胡卖艺遭到城管驱逐一事,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对于为何要驱逐艺人离开,城管执法人员态度强硬,称"像这种人在大街上影响形象"。
当城管人员被问到影响什么形象的问题时,执法人员表示:附近是宾馆,外国人会到这里来。
针对此事,当地城管局回应称:
一是因为执法人员担心残疾人街头卖艺会对疫情防控不利;
二是出于对老人安全的考虑,街头卖艺可能会被自行车、电动车等碰撞产生事故;
三城管队员"影响观瞻"的言论,这是执法队员个人的素质问题。
这三个理由,我只认同第三个,城管局肯定了执法队员的素质不高。
那么,这位老人的街头卖艺,到底影响城市形象了吗?
一、违法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是否对公共秩序的有很大影响,就成了判定依据。事实上,在不影响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在街头卖艺,公安部门一般不会管,但城管或许会管。
从我看来,这位老人并没有引起聚众行为,也没有对城市造成很大的影响,不应被判定违法行为。
二、影响城市形象了吗?
如果据这名城管人员所说:这名残疾人影响了形象,应该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街头卖艺形象了城市形象;二是因为他是残疾人,让外宾看起来不好看。
换位思考一下,城管的驱赶并不是没有道理,一名城管执法人员,为了不被领导批评,为了维护城市形象,对于可管理可不管理的问题,仍然会去管理。一旦领导出来视察,如果领导不满意,小心这个饭碗的前途就没有了,这是“自由裁量权”决定的。
但是,这名城管没有想到的是,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竟然如此出言不逊,或许如果没有城管的这句“影响城市形象”,不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被驱的问题,真是这句话,激化了残疾人被歧视这一敏感话题,所以才被重点关注。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不能因为外宾的到来就做足表面功夫。
记得某个城市,为了迎接上级的卫生城市检查,连夜将所有建筑工地的外栏,全部涂成了绿色,满满的油漆味,让人感到可笑至极!
锅子哥观点
有的残疾人街头卖艺,的确是影响了城市形象,一是“乱”、二是“俗”:
因为残疾人的工作很难找,所以现在很多残疾人的卖艺方式都很单一,即唱歌和演奏,的确,有些基本上毫无乐感可言:走音的、唱歌跑调的常见,弄上大音响造成声音污染;这还是好的,有些甚至在市场上、广场上唱一些“少儿不宜”,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这种行为,我们就不应该因为他们是残疾人而“心慈手软”,必须予以限制和禁止。
但对于这位老人的行为,一没有违法,二没有造成污染,三没有扰乱秩序,既能让市民享受到音乐的美感,又能让国外友人看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何乐而不为呢?
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执法人员对于“城市形象”的认知和如何确定形象城市形象的定义上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