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或许夺妻之恨已经不是什么多大的事情了,必经人走人留都是越来越正常,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已经为夺妻之恨做了背书,而如果是杀母之仇,这样的事情都能容忍能原谅,那么这样的人确实让人费解。
我们村的一个人,和自己的杀母仇人混得比亲戚都好,大家怎么看?
如果这个人不是在下一盘大棋,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么这个人毫无人格可言,自己的母亲不管是做错了什么,还是犯下弥天打错,自然有法律处分他,如果是丧命于他人,这个年代不能报仇雪恨也就认了,但是还能和对方交往的非常亲密,比亲戚关系都好,这都是多大的肚量,这个人比宰相肚里能撑船都厉害。
我想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在农村,大多数农民都会看不起他的,尤其是亲戚朋友更是会对他另眼相看,并且这种有色眼神会看他一辈子,那可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是生你养你的人,你能和杀害你母亲的人在一起为伍,试问你的良知,自尊人有放在了哪里?难道晚上真的不做噩梦吗?每年的节日当你去自己母亲坟前拜祭的时候,不感觉到违心有愧吗?
或许对方是处于无心,或者是失误害你母亲丢了性命,你可以原谅他,不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但是从我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说,你绝对是不能够不能和他交往甚密的啊,他即便是千般好万般好,他能比你母亲对你好吗?事情就算是过去了,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就对了,可是如果还趋炎附势,巴结对方,和对方较好,吃吃喝喝,那么你真的不能称之为人.
小小李,在这里奉劝你一句,做人要有骨气,人不可无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这一点希望你能明白,别让人看不起,别让子孙后代因为你而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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