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钱,一条生命。不管怎么计算,都是不合算的。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事情的原委。
受害者,广西永福一个女子,年龄45岁。
凶手,湖北人。男,年龄28岁。
几年前,受害者向凶手借款8万元,一直未还。凶手曾经向受害者多次催还,但是未有动静。
5月6日,凶手与被害者在大街上相遇,再次索要无果。
凶手于是拔出菜刀,对受害者连砍数刀,刀刀致命。想起这些年来讨债的辛苦,凶手失去理性,最终酿成大祸。
不仅钱回不来了,而且很大,可能命也搭进去了。这种当街杀人的行为影响非常恶劣,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原因,判决的时候,都是要加重的。
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钱者理应积极还款
谁都有轻重缓急,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帮一下忙,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尤其涉及到借款,当自己有能力偿还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偿还,不可以长久拖欠。
尤其是约定期限归还的。如果到期归还不了,那么,一定要向对方说明原因,恳请宽限一个阶段。如果能够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还一部分,就先还上一部分。
诚信是做人的本分。尤其借款,往往都是非常亲近的人才肯借给你。人家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你,自然应该感恩不尽。不仅要如数还款,而且应该适当多还一些,不要让别人吃亏。因为这些钱,人家如果放在银行,或者投资,都会有一定的收益的。
其次,人,不要钻牛角尖
8万元,对于很多人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它也没有多大。这位湖北的小伙子很明显是太看重这8万元钱了,以至于使自己难以从中走出来,在要债无果的情况下,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去处理,不仅钱收不回来,而且也把自己的命也当进去了。
除了出了一口恶气之外,什么都没有得到。
小伙子,才28岁。8万元,不过一两年的收入而已。
搭进去一条命,这是多么不值得啊!
回到题主的话题上来,如果再给那个惨死的女人一个机会,她会怎么选择呢?
我想,她一定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
究其根源,这个女人一是贪财,拿回来就不想往出放了,二是低估了形势,觉得那个小伙子不会因为8万元钱下重手。
其实,越是看起来“老实”“厚道”之人,越容易出“大乱子”,一般情况下,他们能够忍,但是,终有“忍不了”的时候。一旦超过了忍受的限度,往往更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
所以,做人,一定要有良心。
昧了良心的人,活该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