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就是一个伪命题,全国物业服务企业有多少,他们服务了多少小区多少人口,你们解过吗?全国大多数城市人口,都在享受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在这么庞大的人口数字中有几个人喊着要取缔物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多数小区业主是不会理会他们的。由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代替原有国家免费提供后勤服务管理模式,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任何改革一开始一定会遇到困难和阻力,旧的传统观念总是会极力阻止创新,但是历史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任何企图阻止历史前进步伐的势力和个人一定会被车轮碾得粉碎。喊累了,这声音就会自然消失。
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在合同里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等都会有明确的约定,这些都是公开的业主随时都能查阅的。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与物业管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一一对照,发现哪些服务少了或者质量达不到服务合同的要求,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来要求改正或者向属地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这些渠道都是向业主敞开的。
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中,是需要全体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的。如果缺乏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就会肆意妄为,偷工减料,减少服务。提问者所说的,现在有些物业企业不干活,还多收费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只是极少数现象,不能以偏概全。大多数物业企业是好的,他们受到业主的普遍欢迎,全国百家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就是他们之中的姣姣者。
根据小区的定位,业主的收入情况和生活习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不同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也是不相同的。这是要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几毛钱管理费的小区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几块钱管理费的小区,所享受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天然之别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与物业管理费应该是质价相符。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什么物美价廉的东西,只有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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