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几组数据;
一、2019全球影星片酬排名
No.1: “死侍”瑞恩 雷诺兹 2700万美元(地下六号)
No.2:“巨石强森 ”2000万美元(速度与激情特别篇)
No.3: 罗伯特 唐尼2000万美元(怪医杜立德)
二、内地影片票房排名
No.1:《战狼2》 56.39亿元
No.2:《哪吒之魔童转世》 49.34亿元
No.3:《流浪地球》 46.18亿元
我们现在回到要回答的问题,首先,2019年广电总局《通知》明文规定,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按题主的问题,假设周星驰主演的电影片酬5—10亿,我们就按最低5亿元人民币计算,如果要满足这一片酬,根据广电总局的规定倒推,该影片演员总片酬不得低于7.15亿元,同时制作成本不得低于17.86。
再来看看一部电影的成本包括:筹备(授权改编或原创剧本),拍摄(导演、演员片酬,设备,场地,道具等),后期制作(电脑合成),宣发。一般来讲,电影的票房至少要达到或者超过成本的3——3.5倍,影片制作方才有盈利的空间,也就是说这部周星驰主演的电影至少要保证53.58亿元的票房,才能实现盈利。这已经是可以冲击内地票房记录的成绩了,而对影片制作方来说,只是刚刚回本。
有人会说,有周星驰的金字招牌,冲击票房记录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一部影片的成功,或者仅仅是票房的成功,除了主演之外,影片的题材,背景,本身的故事性,话题性,影片的内容,拍摄的质量,宣发的配合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我们应该看到,周星驰最近导演的几部影片,《美人鱼》、《新喜剧之王》等,其电影口碑已经在逐渐下降,大众对周式影片的情怀也正在归于平淡,在这种大背景之下,要求影片制作方开出远远高于好莱坞一线明星的片酬邀请周星驰参演一部只有挑战内地影片票房记录才能回本的电影,显然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