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发生关系后,还能保持朋友关系吗?
在回答这个话题之前,先让大家听一听发生在七十年代末农村里的一个真实故事。
故事发生在1978年农历12月,那时还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时侯。小王是生产队的记分员,那个时候在生产队里劳动都是计件取工分的,什么活都包工到个人,而小杨却是这个生产队里最漂亮的小姑娘,故事就发生在这两个年轻人身上。
快到春节了,生产队里忙着为耕牛准备过冬草料,那一天寒风习习还下着蒙蒙细雨,天快黑了还不见小杨挑草来过磅,又不知她到那个地方去砍草,小王急得团团转。
当小王准备回家拿电筒时,小杨却空着手回来了,原来这天砍草太多了,挑不回来在路上歇了几次,后来肩担断了只好空手回来了。当两人回头把青草弄好后天己经黑了,只好窝在草堆里等待月亮出来再走。
不知是太冷了还是有意,两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自从那次偷尝了禁果,越过雷池的次数也越来越多,那个时侯年整18岁。
一切都怪年轻无知,最后把肚子都弄大了,这下麻烦了。小杨父母找上门来要求小王立马娶了他们的女儿,而小王的父母嫌弃小杨家太穷了不愿与之结为亲家,双方闹了个不欢而散。那个年代年轻人根本抗拒不了父母的意思,后来小杨做了人流,不久便远嫁外地了。
多少年后小杨携带丈夫和子女回娘家时,偶尔在路上相遇小王均感觉到小杨的眼神都喷射着怨恨的目光,一言不发地走过。后来小王再次见到小杨时已是2010年了,这一次不再是怨恨而是无奈和无助眼光盯着他了,看着小杨那满头白发小王愧疚地低下了头。后来才知她的丈夫因赌博伤人致残被判了十二年,变卖了所有的家产也够不上赔偿人家医药费。
小王知情后多次背着妻子偷偷给小杨几万块钱,每次都被拒绝了,而且每次都重复扔下那一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言归正传,当男女朋友发生关系后,还能保持朋友关系吗?有的男女发生关系是在经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热恋之后,有的是在一时冲动把持不住之时,有的是在鬼使神差无意之间。这一切都是在互不伤害的情况之下发生,后来能否还是当朋友交往取决于不破坏影响双方家庭为前提,这种可能性不大,既使还能做朋友也是偷偷摸摸的见不得光。因为谁都不能容忍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与之交往,这不是小气,这是情感容不得分享。
小王和小杨的故事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因为男女朋友发生关系后一旦一方遭到伤害,致必引起水火不容。这就是爱之深恨之切,凡事三思而后行,交友要有限度,雷池绝对越不得半步,否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