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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药物后不能光照的原因是这些药物会发生光敏反应(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
光毒性是是指皮肤第一次接触光敏性物质 后,在无害的日光照射下诱发产生的异常的皮肤反应。表现为光照部位皮肤出现瘙痒性红斑、丘疹、水肿、脱屑和小水泡,严重者皮肤糜烂、脱落。
光变态反应是由局部及系统用药诱发的, 与免疫系统有关,但较少发生。
太阳光是无毒的,为什么会引起药物的毒性呢?
一般认为,在日光照射下,太阳光中的紫外线穿透皮肤的表皮层,与真皮内的光敏性药物作用(药物进入体内后,除运输到致病部位外,还会分布到全身),释放出大部分能量,造成皮肤细胞的损伤。同时,在紫外线的激发下,药物氧化成活性氧,激活皮肤细胞的应激反应,引起皮肤炎症。
目前认为:据有光毒性的药物主要有: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维A酸类等。
其中,喹诺酮类药物是现在比较常用的抗生素,尤其要注意。现有的数据表明,喹诺酮类药物光毒性发生率以司帕沙星最高,达6%~10%,其他药物引起光毒性反应的作用强弱顺序为:洛美沙星>氟罗沙星>托舒沙星>环丙沙星>依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对于喹诺酮类抗菌药,要避免光毒性反应的发生,用药期间避免日光的照射、尽量晚间给药或改用其他抗菌治疗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旦发生光毒性副作用时,应立即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
根据文献《药源性光敏反应的致敏药物及防治》报道,可能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有以下几类:
对于其他可能有光毒性的药物,在给药的时候虽不需要避光输液,但是病人需避免过度光照, 以预防和减少光毒性反应,尤其需要户外作业人员应避免使用,若必须服用的病人应嘱其傍晚时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