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骨文已经具备了今天人们使用汉字的所有重要特征,换言之,甲骨文已经是一种成熟的文字;
二,甲骨文当初并非是用来记录历史的。因为当时的人们还不知道“历史”为何物! 甲骨文主要是用来占卜用的;
三,多年考古发现,在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约有十五万片,已经发现将近五千个单字。其中能认识的和能隶定为汉字者共1723字,未能认识和未能隶定的单字共2549字;
通俗讲,当时人们是用甲骨或者牛骨或者兽骨用来在火上烘烤,等待这些龟甲或者兽骨遇高温烧烤炸裂以后,再研究其炸裂开来的纹路走势以定吉凶,并且将每一次占卜的结果刻录下来。这样就形成了文字。
殷商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这个时期的精神生活具有独自的特色。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的商代社会里,宗教世界观占据着支配地位。这一特点,是与当时社会中保有公社残迹分不开的。
因此,甲骨文记录主要是当时人们祭祀以及军事征伐活动前的占卜内容。直到周以后或者战国以后,朝廷才有正式的史官记录前朝的历史;西汉才出现了有意识的记录总结前朝的《史记》这样的历史专著。(可能还有《竹书年纪》,古本竹书年纪已经失传)
卜辞一般都是由叙辞、命辞、占辞和验辞四部分组成。
叙辞又叫前辞,包括占卜的日期(干支)和贞人(商王或史官);命辞又叫问辞,是写要问的事,卜辞中的贞字,就是问的意思,《说文》云:“贞,卜问也”;
占辞是依照兆纹而判断的占卜之辞;验辞是占卜后的结果或应验的情况。从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来看,当时占卜的范围很广;
包括有气象、农业、祭祀、征伐、田猎、刍渔、行止、卜占、营建、梦幻以及疾病、死亡、吉凶、灾害、诸子、诸妇和家族等等。
除了占卜以外,殷商的先民还将八卦数字符号也记录在甲骨上,但它与卜辞有明显的不同。它既不与卜兆相对应,文辞也与卜辞不符,而与八卦记载相吻合。
可见,商殷时代已经有了筮法,而且卜、筮(shì用来占卜的一种草)同时并用,卜和筮的结果都可以刻在甲骨上。因此,甲骨文中又有一定数量的占筮文字记录。
商王和当时奴隶主阶级除了国家机器比如军队之外,还借助宗教迷信来麻痹人民当然也包括统治阶级自己。
因此,商代的统治者就极力提倡崇拜上帝、祖先和迷信占卜,并且借助宗教迷信的力量,来维护其统治。
谁掌握了占卜术,谁就拥有了话语权,谁就成了上帝、鬼神和祖先的代言人。从甲骨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商王的整个生活中,凡事必须通过占卜来决定。
正如《礼记·表记》说的一样:“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