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我国在31个省市自治区之外,按照省级架构单列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管理的特殊组织。机构类似于准军事化实体,成立之初主要是为战备、戍边,现在更多承担屯垦职责,平时搞生产,战时转军事,生产战备两不误,在维护边疆稳定上发挥着基石作用。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沿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解放后的新疆生产力水平低下,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群众生活贫苦。为改变这一局面,驻疆部队在党中央号召下逐步由军转地,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之中,很快在新疆实现了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菜全部自给。
1954年,驻疆部队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正式组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收新疆军区和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此后,全国大批优秀青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加入兵团行列,投身新疆建设。
195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升格”接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自治区双重领导。
197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建制被撤销。此后直到1981年,中央才决定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制,并将名字由原来的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格“升格”为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双重管理,享受省级社会经济计划单列管理权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此迎来蓬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架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名字上看虽然仍像是个军事组织,实际上已经高度社会化为军地合一的社会组织。其组织架构类似于省、市和自治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在级别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三定应该是副部级。惯例由新疆党委副书记兼任兵团党委书记、政委,新疆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兵团其他党委常委部分为副部,部分正厅。副职的级别设置已然可以判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不过鉴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性,现在中央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配备党委书记、政委,一般都会给予高配,明确正部长级。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仍维持副部级。
在架构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实行的是“师市合一”的管理体制,兵团下辖的14个师、若干个团场和企事业单位分布于分布于新疆各行政区内,“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兵团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兵团的“师”对应地方的地厅级,设政委、司令员或师长;团或者农场、牧场对应地方的县处级。兵团、师、团等各级均建有党组织,设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企事业组织,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经济事务。
在管理权限上,兵团享有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经济、财政等管理权限计划单列,直接接受中央管理;行政、司法事务依照法律高度“自治”;党务和税收事务则由新疆自治区分管。在统计方面,兵团的人口和面积计入地方政府统计盘子(兵团城市除外),但GDP等单独列出,不计入新疆自治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