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可能把我一辈子的幸福都砸在你这个残疾儿子身上,他连男人的功能都没有,你供我上学,我答应你和你儿子结婚,我做到了,但是他那样,我必须离婚。
刚结婚就离婚,这让刚做公公的老王实在难以接受,自己家多年来从儿媳妇小美上卫校开始,一切的开销都是自己家出的,也说好的,小美毕业后就在自己的卫生室里上班,然后和自己的儿子结婚。
老王家的条件不错,小美一开始就答应了,只是老王的儿子小王身体有点不好,就是半边身子使不上劲,说是从娘胎里带的,有点坡脚,但不影响正常起居。
小美和小王是邻村,相隔不远,小王家在镇上开了一个卫生室,老王的医术很好,来他的卫生室看病打针的人很多,老王家在村里过得也是非常富裕,唯一让老王感到难过的是自己四十岁才有的唯一的儿子从小就半边身子轻微萎缩,经过没少治疗,现在也基本和正常人差不多了。
小美家姐弟三个,小美的爸爸干活时从手脚架上摔了下来,把腿摔了个终身残疾,重活是没法干了,只能在家种点地什么的,小美家的日子过得也是不咋地。
当时小美爸爸刚摔伤时,初中刚毕业的小美当初也没少陪着爸爸在老王的卫生室里打针,老王觉得小美人不错,又孝顺又勤快,想着以后给儿子当媳妇,老王也知道,自己的儿子身体有残疾,家庭好的姑娘也很难相中自己的儿子。
后来老王和小美的爸爸商量,也征求小美的同意,就是以后等小美到年龄后和小王结婚,现在老王可以提前给小美家五万元的订婚钱,然后老王家出钱在供小美去城市的卫校上技校,毕了业后再来老王的卫生室上班。小美的爸爸觉得老王提出的条件也不错,毕竟老王家过的比较富裕,况且又不是远嫁,就答应了老王。
小美和小王本就认识,小王比小美大三岁,也知道小王人品也很好,人很老实,就是身体有点毛病,小美觉得也可以,就这样也同意了。
随后,十七岁的小美经老王介绍进入了当地县城的一所卫校学习专业的医护知识,第一年相安无事,小美也利用假期直接就在老王的卫生室实习,从这时候开始,小美的一切开销都是老王家出的,吃的,穿的,玩的,上学的,等等全部费用都是老王家出,因为小美是准儿媳。
老王的儿子因为从小耳睹目染自己的爸爸看病救人,老王也没少教自己的儿子医术,就这样,小王每天的工作也是在卫生室里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老王看着小王和小美整天朝夕相处,心里也是很高兴,觉得自己儿子的终身大事已经解决了。
就这样,小美每到假期都会来卫生室里帮忙,有时忙的晚了就和小王都住在卫生室里也不在回家了。老王看到这样的事也是看在眼里美在心里。
无意中的一次,在小美穿过的护士服里,老王发现了一张医院的收款凭据,记录着小美去医院坠过胎,当时老王也不好意思多问,毕竟很多时候小美和小王都是留在卫生室里不回家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终于等到小美毕业了,也已经二十周岁时,老王又正式去小美家下的聘礼,又给了十万现金和很多的礼品。
两人登记完之后,订好了春节前结婚,结婚当天,婚礼举行的也很隆重,气氛很是热闹,老王一天高兴的都合不拢嘴,终于盼到儿子成家立业了。
可是另老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儿子结婚的第二天早晨,儿媳小美就闹了起来,非要和小王离婚,在老王两口子追问下,小美才说出了缘由。
原来小王由于半边身子使不上劲,而导致至于男性的功能丧失,小美直言说:不可能把一辈子的幸福都压在小王身上,必须要离婚。
老王听后突然感觉就像天塌了一样,怎么都不敢相信儿子的身体竟然如此严重,就问小美你不是怀过孕吗,还流过产,你们俩以前在卫生室都住在一起呀?
这时小美也说出了实情,和小王在卫生室住在一起,小王啥也没做,各睡各的,对于自己流产的的事,是自己在县里上卫校时谈了一个男朋友,后来不小心怀孕了,不过后来两人分手了。
心急如焚的老王这时也傻了眼,儿子这样的身体也没办法挽回,婚礼也办了,如果接着离婚,自己的老脸往哪搁,亲戚朋友们又怎么说他。
老王这时真的是“有病乱投医”,他竟然想出了这样的馊主意,他对小美说,可以容忍她出去找人,如果怀孕了,生下孩子,就当是小王的孩子。
小美听后更加的生气了,说必须离婚,坚决不这样。
老王这时也生气了,说小美:你从上卫校,全部开销都是我家出的钱,还有彩礼等共二三十万。离婚可以,把钱都还回来。
小美这时也不服软,就说,我当时答应了和小王结婚,我做到了,我没有违背当时的约定,不退钱,况且小王这样你们也没有和我说,老王听后也是直叹气!
小美坚持离婚,下午就回娘家了,事情闹到这种地步也是很难收场了。
大家也说下,你们是支持小美还是支持小王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
正因为小美在县城上卫校的经历,发生过一些不该发生的事,导致于小美对那种美好的生活有很好的向往,这也是小美坚持离婚的原因,其实小美也是很无辜的人。
小王呢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但他谁都没有说出来,这也与他的性格有关,如果早说出来,长痛不去短痛,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最痛心的就是老王两口子了,费心费力好几年,竹篮打水一场空,可怜天下父母心。
大家对这样的事情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