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2岁,我现在每天长跑10公里,我以自己的亲身体会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身高是1.75米,现在的体重是75公斤,两腿比较结实,没有大肚腩,看上去身材还算保持地可以。
2009年春天,我的体重是93公斤,当时感觉走路都有点吃力,一旦跟学生一起跑操,一圈下来就气喘吁吁。当时我感觉“这个形象太丢人”,于是就下决心减肥。问了一下我们学校体育组的老师,他们说“减肥的最佳办法就是'迈开腿,管住嘴‘’,”。于是我就开始长跑和节食。
节食这个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晚上少吃饭”是最佳办法。一开始是吃半饱,后来是晚上吃土豆。这个事情一开始很难受。大家都知道,越是胖的人,越喜欢吃东西。其实这是一个习惯问题,过了一周就适应了。一旦适应了,反倒就不想吃很多东西了。
下面说长跑。一开始我每天早晨跑2——3千米。对于一个新开始长跑的人来说,这个距离也是很困难,每次都是气喘吁吁地歇好几次才能完成。大约坚持了一周的时间,就能一次完成了。一周下来,体重减了1公斤。注意,这一公斤其实都是减掉的水,不是脂肪。
后来我就加量,一次增加到五公里。虽然和上一次一样,每次都得歇好几次才能完成,但我仍然坚持着,实在完不成,就是走也要走下来。
这中间有这么几件事情需要明白。
1、每次跑步开始,都要做好热身。
2、正式跑步到达1千米左右的时候,会遇到身体的第一次临界点,表现就是“双腿发沉,喘不开气,头脑出现空白,等”。但只要再坚持几百米,就会越过这个临界点,反倒感觉轻松了。
3、实在坚持不住了,就快走。
这中间发生过一件趣事:我跑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回家探亲的军人也在晨跑,我向他请教关于跑步的技巧,他很耐心地教我跑步的正确姿势,并且纠正了我的一些不合理做法。我能坚持下来,有一部分原因归功于我遇到的那位回家探亲的解放军。
这中间还发生过令我难忘的两件事情:一件是,跑着跑着跌倒了,把小腿磕破了,到现我的在小腿上还留着一个很明显的疤痕——这算是我长跑的纪念和凭证吧。第二件事情是“疼”:我的这个“疼”是这样的(每个人的情况肯定不一样),现实脚底疼,后来是脚面子疼,再后来是小腿疼和大腿疼。这些“疼”,每一种都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必须坚持,否则就白疼了”。
这样坚持了有一个月,各种“疼”都消失了,跑得也越来越顺畅,体重也减了5公斤。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以后每隔一周,我就再增加1公里的长度,直到每天达到10公里。
喜欢长跑的人都有一种感觉——跑步会上瘾。一旦来了兴致,会停不下来。我记得我跑得最长的一次是在一个周末的早晨,一直从我家跑到了沂河西面的李官镇,看了半天桃花,和桃农说了半天话才向回跑,来回20多公里。
这样又坚持了一个多月,我的体重降到了156斤。很多同事提醒我要注意节奏,那时候我还年轻,不服输,就接着每天都是至少10公里,高兴的时候每天还再加上几公里。直到有一天,突然感冒了,去看医生,医生说:“你这绝对是减肥速度过,快导致的身体免疫力下降造成的”,强烈建议我“休息一周”。
一周以后,我又用一个月的时间,减掉了3公斤,达到了150斤的所谓“标准体重”才算完。在身高1.75米,体重150斤的状态下,感觉和三个月以前大不一样:无论是走路,还是做其他活动,感觉十分轻松。和20多岁的同事一起爬华山,我在同样时间内能完成北峰、南峰、西峰三个山头,而他们大多数完不成两个。和20岁的儿子一起爬泰山,两点出发,中间不休息,一直到泰山顶上的“天街”转一圈,接着再一口气下来,是晚上7:00。
后来我到了“城里”工作,也是每天坚持10公里左右的长跑。这都十几年了,虽然中间也有时候有间断,但整体上还是在坚持的。就在本周二,周三,我们这儿下细雨,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完成了10公里的长跑。
长跑这个事情,关键是在“坚持”。一旦坚持下来,就变成了“喜欢”,一旦喜欢了,就会“上瘾”。周二长跑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和我一样在雨中长跑的姑娘。我问她“为什么下雨了还跑步”,她回答说“喜欢”。这个我真的有体会,就像“下雨了还有人在钓鱼”一样,因为“喜欢”。
我现在的状况是:每天长跑10公里,骑自行车上下班每天20公里,感觉很舒服,思维也很清晰。反倒是如果有几天被耽搁了,没有长跑,就觉着浑身不舒服。
我感觉“长跑的意义”不仅仅是锻炼身体和减肥,它最大的作用应该是“锻炼人的毅力和自律意识”。通过长跑,我也结识了很多朋友,跟他们一起探讨长跑的感悟和体会,他们的见地真的跟从不长跑的人不一样。
我遇到的喜欢长跑的人年龄最大的是一个80多岁的老孟,每天10公里,用时1个小时。他去年参加临沂市马拉松(半程)比赛,在老年组的名次还十分靠前。
在此要提醒各位: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想长跑的朋友一定要循序渐进,做好防护,量力而行。一开始的时候最好结伴,这样既能相互照应,也能相互鼓励。
总之,长跑的意识不仅是“长跑”这么简单,它有着十分迷人的内涵。一旦你开始并且坚持下来,你就会喜欢并且“迷恋”它——喜欢长跑的人,真的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