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先上干货,作为关于整编师那篇文章的重要补充,其中特别补充了各整编师的原番号。
一、整编第一阶段第一期,截止时间1946年6月底,兵力数字取整数:
整编第1师:原第1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26000余人。
整编第3师:原第10军,辖两个整编旅,日式装备,全师18000余人。
整编第4师:原第4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5000余人。
整编第9师:原第2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10师:原第14军,辖三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5000余人。
整编第11师:原第18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34000余人。
整编第15师:原第15军,辖两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18000余人。
整编第17师:原第17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19000余人。
整编第18师:原第11军,辖三个旅(骑兵一旅),杂械,全师12000余人。
整编第20师:原第20军,辖两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23师:原第91军,辖两个旅,国械装备,全师11000余人。
整编第24师:原第24军,辖两个旅,国械装备,全师15000余人。
整编第25师:原第25军,辖三个整编旅,日械装备,全师27000余人。
整编第26师:原第26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27师,原第27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27000余人。
整编第28师:原第28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28000余人。
整编第30师:原第30军,辖三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7000余人。
整编第32师:原第32军,辖两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36师:原第36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33000余人。
整编第38师:原第38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3000余人。
整编第39师:原第95军,辖两个旅,杂械装备,全师13000余人。
整编第40师:原第40军,辖两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41师:原第41军,辖三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44师:原第44军,辖三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46师:原第46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47师:原第47军,辖两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48师:原第48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49师:原第49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18000余人。
整编第51师:原第51军,辖两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13000余人。
整编第52师:原第97军,辖三个整编旅,半美械装备,全师17000余人。
整编第55师:原第55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56师:原第56军,辖两个旅,杂械装备,全师14000余人。
整编第57师:原第98军,辖三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3000余人。
整编第58师:原第58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3000余人。
整编第59师:原第59军,辖两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1000余人。
整编第62师:原第62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23000余人。
整编第63师:原第63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64师:原第64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4000余人。
整编第65师:原第65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66师:原第66军,辖三个整编旅,日式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68师:原第68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69师:原第99军,辖三个整编旅,半美械装备,全师28000余人。
整编第70师:原第70军,辖两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13000余人。
整编第72师:原第72军,辖三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30000余人。
整编第74师:原第74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32000余人。
整编第75师:原第75军,辖两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1000余人。
整编第76师:原第76军,辖三个整编旅,半美械装备,全师18000余人。
整编第77师:原第77军,辖两个整编旅,杂械装备,全师23000余人。
整编第81师:原第81军,辖两个旅,杂械装备,全师12000余人。
整编第82师:原第82军,辖两个旅,杂械装备,全师17000余人。
整编第83师:原第100军,辖三个整编旅,美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85师:原第85军,辖两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88师:原第88军,辖两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20000余人。
整编第90师:原第90军,辖两个整编旅,国械装备,全师19000余人。
第一阶段共完成55个整编师的编成,注意其中的“整编旅”和“旅”有所不同,整编旅确实是由“师”进行缩编的,而普通的旅则是后建的。显然,绝大多数整编师虽然是由原来的“军”缩编的,但是部队兵力遭到不同程度的裁减,况且还有新建的旅,已经不能再简单地视为军级建制了。
以抗战中期的师级建制标准,一个步兵师下辖三个步兵团和一个野补团,额定兵力应在11000人左右,如果再加上军直属部队的炮团、辎重团、工兵营、搜索营、警卫营、通讯营等等杂七杂半的兵员数,一个三师制的“甲种军”满编至少在38000人以上,一个二师制的“乙种军”满编也至少在27000人以上(军直以5000人计,甲、乙种军的军部编制是相同的)。
通过前述各整编师的兵力明细可以发现,由三师制甲种军缩编的“整编师”,兵力在20000人到33000人不等,已经远低于抗战时期的甲种军额定兵员数,而二师制乙种军缩编的“整编师”,兵力在13000到20000人不等,也大大低于抗战时期的乙种军额定兵员数。需要说明的是,马家军等杂牌军,干脆就是番号与实际编制差距很大,属于特例。
因此笔者仍然坚持自己的结论:1、中央军嫡系和半嫡系部队中,由甲种军缩编而来的“整编师”,可以视为“小型军”,但是与标准的军级建制还是有些差距的。比如第74军抗战后期有45000人,而解放军各纵队在统一整编为军时,兵力也绝大部分超过了35000人(我军的特种兵科数量较少),四野各军普遍达到了5、6万人。
2、中央军嫡系和半嫡系部队、杂牌军,由乙种军缩编而来的“整编师”,可以视为“加强师”,兵力在13000到18000人之间。3、杂牌军或者情况较为特殊的半嫡系部队,由于只辖两个普通的旅,其实就是正常的师,比如前述的整18师、整23师、整29师等等,两个旅10000人冒头的部队,如何称得起“军级建制”?
二、第二阶段“整编”是从1947年底开始的,蒋军又匆忙完成了15个整编师的组建。
因此总计是70个整编师的番号,其中被歼后重建的不要重复计算,比如整73师、整74师等等,最后也并没有完成原定90个整编师的组建任务。老蒋下野后,白崇禧趁机还弄来一个整编第97师的番号,所以拢一起,在解放战争期间,蒋军实际完成了71个整编师的组建。
后面15个整编师的兵力,限于篇幅就不一一罗列了,情况跟前面的差不许多,期间各部队在解放军的打击之下,兵员数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下降,再加上蒋军“吃空额”的陋习,实际官兵数量更是还要少于纸面上的。综上所述,确实不能把整编师简单地视为军,整编过程中有一定裁减,也有一定的技术兵器加强,一定要明白,单位建制“不是兵多战斗力就强”。
至于1948年8起,关于整编师番号全部恢复为“军”的举措,不代表两者建制级别就相同,一方面,那是老蒋为了统一混乱的战斗序列,不得不为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节节败退之际,给各级将领们提提士气,军长总比师长好听得多。而且既然恢复为军级建制,其实也是允许各军补充一定兵员的,凑足各团、各师的满编状态。
但是兵败如山倒啊,随着大片地区的失守,征兵和补充新兵非常困难,到1949年初,蒋系各军的平均兵员数,大多数还不如“整编师”时期呢。比如汤恩伯京沪杭警总战斗序列内虽然有75个师的番号,但是拢共才45万人,平均每师不过6000人,中央军的一个军连20000人都凑不上,就算恢复了“军”又如何?